一時沖動打傷人 悔罪賠錢獲不訴
2021-11-05 08:56:46
來源:法制周報 | 編輯:劉惠明 | 作者:郭秀峰 | 點擊量:11175
法制周報訊(通訊員 郭秀峰)外賣快遞小哥黃某因催餐一事與餐飲店主發(fā)生爭執(zhí),一時沖動將對方打傷,案發(fā)后主動投案自首,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,得到對方諒解,11月2日,黃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醴陵市檢察院依法相對不起訴。
經(jīng)審查,犯罪嫌疑人黃某是醴陵市某外賣配送公司騎手。今年6月9日,黃某到受害人馮某經(jīng)營的一家粥鋪廚房內催餐,與馮某發(fā)生口角,馮某指著店內墻上掛著的一塊寫著“非工作人員非請勿入”的紙牌對著黃某罵了一句“你瞎了眼”,并用左手掐住黃某脖子,右手將其所戴的騎手頭盔打掉到地。黃某一氣之下用拳頭朝馮某的面部和嘴巴處接連打了兩三拳,導致馮某下嘴唇裂創(chuàng)傷,面部、項背部劃傷等,馮某經(jīng)鑒定構成輕傷二級。
案發(fā)后,黃某積極賠償了被害人各項經(jīng)濟損失3萬元,得到了對方諒解并由對方出具了諒解書。10月13日,黃某主動到醴陵市公安局投案自首。
醴陵市檢察院認為,根據(jù)刑法相關規(guī)定,黃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,致1人輕傷,已涉嫌故意傷害罪,但鑒于其在案發(fā)后主動投案自首,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得到對方諒解,在公安偵查階段和審查起訴階段認罪認罰,本案受害人對案件的發(fā)生存在一定過錯,在綜合全案事實和情節(jié)基礎上,依法對黃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。
責編:劉惠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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